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4来源:点击:19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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